一、首问责任制。对来访的老同志和服务对象要热忱接待,询问来访事由,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事能办的立即办理,如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,要热情引导其找相关人员;对来电、来信询问事情的要及时回信或电话答复,做到件件有回音,让服务对象满意。
二、限时办结制。对老同志来访、来电、来信询问的事项,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办理的要主动沟通,及时回复。
三、一次性告知制。对老同志办理有关事项及费用报销等,若手续不完备的,要将所缺的各项材料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,并约定下次办理时间。
四、否定报备制。对于服务对象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不予办理的,要向服务对象说明缘由,同时,须以书面形式向处领导报告。